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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卫健委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经研究决定,对我委2024年及以前所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市卫健委2024年及以前所批准立项项目。2020 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已提报延期申请的除外) 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做撤销计划处理。
二、结题条件
凡根据合同要求,已完成科研内容并取得相应学术成果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取得的相应学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科研项目为基础发表的学术文章、报告、出版专著、发明专利等。
上述学术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予认可: 1.发表日期须为该项目立项日期之后; 2.项目负责人须为文章、报告、出版专著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明专利的第一持有人;3.须注明为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 4.学术文章需在省级以上相应专业期刊发表。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
截止到2024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按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胶订成册,封面为150g铜版纸(附件3),正文为70gA4纸打印,一式一份。《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科室-姓名-市卫健委2024结题命名)发科研部邮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081125
电子邮箱:wyfykyk_ky@163.com
办公地址:院本部5号楼221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4年市卫健委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doc
科研部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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