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2-01 浏览次数:190

教研室、各教师

根据《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源头培育实施办法》(潍医教字〔20223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本年度继续开展2024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及选题

本科选题: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应用型人才培养、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质量保障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分类研究。

研究生选题:主要围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分类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我校负责人必须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承担实际工作,严禁“搭车”“搭载”现象,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2(含往届已立项项目)

3. 申报项目必须围绕选题范围进行,应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比较丰富的支撑材料,且至少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4. 依托省级教改项目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成效突出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

5. 通过项目培育,成果至少具备达到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水平,项目组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6. 获得立项后培育期为3年。培育期内有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的培育项目。

7. 未尽事宜,参照《办法》执行。

三、培育数量及评审方式

1. 学校2024年度拟立项15项左右。

2. 采取二级学院(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1项。2021年以来,有省教育厅教改项目立项的学院可增加1项,拥有国家一流专业或国家级一流课程的学院可增加1项(不重复计算)。第一批培育项目已立项3项的学院、和立项1项的部门本次不再申报。

鼓励校内外跨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可增加1项,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超出学校规定数量后,由医院(学院)组织评选。

3. 学校层面本科类培育项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评审,研究类培育项目由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组织评审。

四、工作要求

1. 医院(学院)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申报遴选,精心培育。既要深入挖掘提炼,总结经验成果,又要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要做好统筹规划,加强教研团队、项目及成果的有效整合,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题研讨,科学制定方案,在政策、人力、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创造优良保障条件。

2. 请各教研室、各位教师202437日前将《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书》(附件1)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学

邮箱:fyjxgzc@wfmc.edu.cn   地址:院本部5号楼215房间

 

附件:

1.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2.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

3.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源头培育实施办法.pdf

4.关于公布2023年教学成果奖源头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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