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26 浏览次数:304

各教研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和学校要求,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在研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

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3)进行申报。

三、申报限额

)学限额。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首位申报单位)限申报2项。其中至少1项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限前3位),必须为专任教师(不能是教学管理人员重大专项和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不设限额,各教研室自行确定是否申报。

)鼓励外部立项。教育厅通知规定“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鼓励各教研室积极对接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主动争取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职称、工作年限等要求参见上级通知(附件1)。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各单位开展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课题组成员可不限于本校教师;鼓励参与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三)申报限制。在研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本项目,其他限制条件参见上级通知(附件1)。

各单位推荐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时,须注意上级文件对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项目的额度限制要求,校级领导不参与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同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中“三、申报要求”的内容,对项目主持人、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初评。112日前,各教研室完成申报项目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

(二)学评审。113日,学院完成申报项目推荐评审并公示。

(三)组织上报。116前,学院上报到学校。

六、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各单位于112日前将2023年教改项目初评推荐材料清单:《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电子)、《申报书》(附件4,经项目主要成员签章纸质1+word电子版)。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京霞 麻国强 王晓风   联系电话:3081123

联系邮箱:fyjxgzc@126.com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docx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x

           3.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docx

           4.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5.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教学部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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